所谓“法轮大法”打着佛法的幌子,以“真、善、忍”为标榜,实际上它根本就不是佛法,是既不真善,也不忍的,是破坏社会安定,危害民众健康的谬说歪法。
一、冒充佛法,亵渎五大宗教之一的佛教,伤害依法信奉佛教的广大信徒的宗教感情。李洪志对真正的佛法所知甚少,他在《转法轮》等粗陋不堪的书中极力歪曲佛法,践踏佛法。按照佛教的说法,“法轮”就是佛法,是比喻佛法在世间不停传播,并且可以“摧伏”人间烦恼,像战车的轮子一样。所谓“法轮大法”不过是同义反复,即“法的大法”。佛教有五戒、十善,制止信徒“妄语”(说瞎话,欺骗人)。但自称传播佛法的李洪志为了蒙骗群众,甚至改变自己出生的年月,称自己是在佛的生日阴历四月初八出生的,称自己就是佛,是比释迦牟尼更高的佛。这不仅是妄语,而且是自称成圣、得神通的“大妄语”,是佛教绝对反对的,严重伤害了佛教信徒的宗教感情。
二、危害社会安定,扰乱民众正常生活。佛教以“知恩报恩”来教导信徒。佛教常讲的恩有四种:一是父母之恩;二是众生之恩,也可以解释为人民之恩;三是国王之恩,古代国王代表国家,也可理解为国家之恩;四是三宝之恩,三宝即佛教,包括佛、法、僧。中国佛教具有优良的爱国爱教的传统,信佛不忘爱国,历史上不少僧人在国家危难关头挺身而出,为正义事业无畏奋斗。新中国成立后,中国佛教徒以“庄严国土,利乐有情”为号召,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功立业。但李洪志却不顾我国得之不易的安定团结局面,一再煽动不明真相的炼功群众到处滋事制造混乱,围攻新闻单位,包围党中央和国务院办公的地方中南海,严重干扰了社会正常秩序和人民的生活,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。在这里毫无“忍”字可言。
三、蛊惑蒙骗群众,导致炼功者伤亡,何有慈悲可言。佛教拥有自己的宗教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。中国佛教以大乘佛教为主体,除提倡五戒、十善等戒条和道德规范之外,特别倡导奉行“菩萨道”或“菩萨行”,以“大慈大悲”作为最高的道德观念。所谓慈,是给人带来安乐;悲是努力解除人们遭遇的苦难。佛教中有“五明”(五种学问),其中就有“医方明”,讲究医药知识。有不少僧人精通医术,经常为病人看病施药。然而李洪志的所谓“法轮大法”却胡言乱语,引导人们相信谎言邪法。对于病者,声称病是前世“业力”所致,不让有病治病;对于医生,不让为人看病,致使有人有病不及时治疗而死亡。他声称炼功可以得到超自然的能力,成佛成仙,致使有人狂热迷信而走上精神失常的道路,乃至发生自杀、伤害别人的惨痛悲剧。